今年以来,惠州惠东县全力推进“1+6+N”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落地见效,建好各级解决矛盾纠纷终结站,推动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、实体化运作,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实质化解、源头化解,有力保障惠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  建强“1”个中心管平安

  目前,惠东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清单,把县、镇、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作为精细开展综治工作、精准服务基层群众、夯实平安稳定基础的重要基础性工作,举全县之力大力推进。

  为此,惠东通过印发《关于加强全县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》统一建设标准,累计投入2670.45万元,完成1个县级、17个镇(街)级综治中心的规范化建设,按大型镇配备不少于10名、其他镇不少于6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标准配齐配强工作力量。

  据了解,惠东在县级层面,全面贯通视联网系统,实现上下级综治中心的联勤联动,让综治中心成为数据信息中枢,实现“治理”向“智理”跨越;在镇级层面,完善分流交办、吹哨报到等工作机制,融合派出所、司法、调解、应急、消防、法律服务等工作力量进驻,打造基层社会治理一站式“便民窗口”。

  同时,建立健全“一站式”矛盾化解服务体系,指导多方力量进驻综治中心,完善“镇街吹哨、部门报到”机制,全面支撑“1+6+N”体系有效运作,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。如今,县、镇综治中心日常开展防控违法犯罪、化解矛盾纠纷、排除安全隐患“三大任务”,加强对村(社区)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、指导、督促,促进“1+6+N”治理体系走实。

  用好“6”种力量保平安

  惠东县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,结合实际构建起全县综合网格化管理模式并不断加强运作。以“多网合一”的治理服务取代原重叠设置、各自为营的模式,为粤平安网格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。在此基础上,统筹好基层政法综治力量,深化诉源治理、警调对接、人民调解、群众接访、心理服务等,加快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。

  据了解,公安机关首创“乡村振兴警务室”,创新建立“1名民警+1支巡防队+N名信息员”群防力量工作体系,每周定期联合派出所驻村民辅警业务能手入驻警务室,在基层农村撬动内外部社会治安力量,联动村党员、村内退伍军人、村民组成志愿者队伍,共同开展法治宣讲、交通专项整治、消防检查、“三小场所”检查等行动,实现“矛盾不上交、平安不出事、服务不缺位”的目标。

  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夯实全县17个镇(街)司法所、298个村(社区)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,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与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有效整合,充分发挥村(社区)、镇(街道)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,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介入调处化解。

  法院系统开展“田间法治课”活动,在稻田间进行普法,尽可能减少耕种收成过程中引发纠纷的情况,助力农民将秋收粮食顺利销售,落袋为安,为辖区内农户按下法治“护航键”。据悉,今年以来,共受理涉农纠纷案件33宗,涉案标的额合计968万余元。

  检察系统发挥公益诉讼作用,针对有关部门在保护河砂履职不充分、不到位情形进行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立案,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,并召集涉事地区村干部、各村民小组长开展普法座谈,普及河砂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政策,从“头”筑牢河砂属于国家矿产资源的理念。

  发挥“N”方作用促平安

  惠东县明确凝聚“N”的补充力量,进一步激发用工企业、志愿者、法治明白人、各类社会组织等群体作用,积极引导社会调解员、“五老人员”、社工义工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,形成专业力量引领下的新时代群防共治模式。

  比如,梁化镇打造“夕阳红”广场舞队伍,成为了基层治理的宣传员、推广队。在防溺水、禁毒等专项行动中,“夕阳红大妈”牵头成立小分队,定期巡查清理梁化周边河道,定时在村(居)社区巡逻防控,有力保障周边群众身边安全。

  再如,港口度假区管委会成立船舶综合管理指挥中心,联动海洋综合执法大队、公安部门、综合执法队、船舶挂靠公司及群众,牵头组建由涉船企业和船主发起的“惠东县港口海上作业联合会”,在安全生产、服务规范、市场价格等方面加强行业管理,实现船舶管理由简单粗放到精细化服务管理的转变。